孩子获美国国籍的法律依据

孩子获美姑国籍的法律依据

孩子获美姑国籍的法律依据

1868年生效的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,任何在美国出生的婴儿,不管其父母的种族以及是否拥有合法身份,都可以自动成为美国公民。

英文原文引用(详情可参阅康奈尔大学法学院网站):

“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,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,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.”

—-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Amendment XIV (14th amendment)

”宝宝美国梦“网站补充说明:目前世界各国在出生公民权方面有3 种制度,一是地缘原则,即出生地原则,指的是一个婴儿出生在哪个国家,即成为哪个国家的公民;二是血缘原则,即婴儿出生时自动取得其父亲或母亲的国籍,与出生的国家无关;三是混合原则,即将血缘原则和出生地原则结合起来以确定出生婴儿的国籍。世界上在出生公民权问题上实行出生地原则的国家并不多,美国为其中之一,欧洲一个也没有,中国实行的是混合原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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